欢迎来到实验教学中心
当前位置: 中心首页   >   通知公告   >   中心公告   >   正文

2019年度广东金融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金融科技产业学院)招聘12名优秀硕士教师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22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创办于1950年。2012年,招收第一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2016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合作,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广东金融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是广东金融学院下属的教学机构,拥有42间教学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面积达11775.74平方米,实验硬件设备3000多台(套),形成了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引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支撑,金融特色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为重点的实验教学建设与发展体系。目前实验教学中心在学校的支持下正筹建金融科技产业学院,承担广东金融学院的实验教学创新、产教融合与金融科成果转化重要任务。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金融科技产业学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12名具有硕士学位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计算机、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一)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满足同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硕士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需要满足同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受限制,需面谈。。

(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任务与薪酬待遇

(一)岗位任务:

1.教学与科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实验教学中心(金融科技产业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可折算学时),每年度完成标准学时数(折算后)不少于288节(每周8节),结合个人专长,开展科研工作。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任制,最低年薪不少于10万元(税前;含社会保险和由学校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详细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期限

  岗位聘期分为1年、2年、3年共三档,由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决定,录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选择3年聘期的试用期为6个月,选择2年或1年聘期的试用期为2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选择3年聘期的试用期3个月,选择2年或1年聘期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执行工资待遇。首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实施有条件续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挂出之日起报名。依据报名情况,自2019年3月起在每月15日零时截止一批报名并安排一次考试遴选,直至招录额满为止。最终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零时或以招聘满额的时间为止(以公告为准)。报名以邮件记录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任制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扫描版:

1.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注:正式签约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交2018年暂缓就业协议书;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毕业的境外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成果证书、外语程度证明、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证明等);

5.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上传的扫描版材料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和《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wxy1973313@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位证书所列学科”[例如:张三+经济学]。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实验教学中心(金融科技产业学院)在学校人事处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者方能参加后续环节的考试。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资格条件初审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安排与考试面试报到方式等,相应内容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gduf.edu.cn/上予以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2.现场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报到时,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人事处网http://rsc.gduf.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及进度安排。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按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六、考核

  实验教学中心(金融科技产业学院)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按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考核由实验教学中心牵头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暨评委会,对应聘人员通过主题演讲、试讲、技能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试。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5061、020-37216160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629


 版权所有:实验教学中心